子女探望父母,前3小时免收停车费;物业公司给业主发放IC卡,不能收取工本费;车位租赁费,首次有了政府指导价。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及《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下称《标准》),并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为业主提供搬家服务的车辆,物业不能收费。《标准》规定,对于子女探望父母或父母看望子女而停放的车辆,前3小时为免费时段,3小时后按每半小时每车1元收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高指导价为10元,下浮不限。
太原租车源动力7月1日起子女探望父母前三小时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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