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有哪些?
(1)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4)按照《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2、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分别到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到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公开招聘领导组的要求,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抽调人员负责对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区监察局监督。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的还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意见,如开具证明确实有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
响鼓教育2015教师资格证即将结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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