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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法干警综合备考:法理学 ——法律体系的概念

更新时间:2014-05-21 10:25:41 浏览次数: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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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综合知识在政法干警的考试中也是占有一定比重的,所以考生们可不能将它忽略,今天,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为大家带来政法干警法学专业综合知识中法法律体系的相关内容,希望帮助大家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高分。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成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法律体系的特征:,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历史地形成的法的内在结构,而立法体系则是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系统,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立法体可以反映法律的体系,以法的体系为基础,但并不等于法的体系。

其区别在于:一、法律体系的基本因素是法律规范和法的部门,立法体系的基本因素是法律条文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等法的形式渊源。法律体系是立法者理想的样式,而立法体系则是实现不同位阶法律文件的组合体。二、主、客观方面不同。在法律体系中不以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其主要作用。这种客观性,从起源方面看,表现为法的体系发展是法的历史发展的合乎规律的结果;从内容上看,表现为法的体系以社会经济基础以及社会关系发展的需要为根据;从发展规律方面看,表现为立法者不能任意改变已形成的法的体系。而在立法体系中,主观因素起更大的作用。三、法律体系比立法体系更稳定。四、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具有不同的结构。法的体系的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子部门、部门、部门群;而立法体系的纵向结构则是同发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的等级结构一致,如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法律、宪法等。

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

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基础。一国现行法的体系是该国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并且制约着法学体系的形成和大部分法学分科的内容和范围。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表现在:首先,法律体系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学体系则属于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其次,在法律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宪法和基本法律的规范,而在法学体系中起指导作用的是法学基础理论;再次,法学体系的研究范围比法的体系要广泛得多,它不仅包括与现行部门法相对应的部门法学,还包括不属于法的体系的其他学科,如法哲学、法社会学等;后,法律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学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会出现多种并存的局面。

法律体系与法律系统

法律系统是一国、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一切基本因素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而构成的系统,也称法律制度。它既包括法的静态部分即法律规范本身,也也包括法的动态部分即法律实践,还包括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文化、法律意识。而法律体系仅指该国法律规范的系统,所以法律系统的概念比法律体系的概念内涵要广泛得多。

法律体系与法系

法系由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若干个在结构上、外部形式上具有相同特征的法所组成,而法律体系则仅由一国的法所组成。构成一定法系的法是跨历史时代的,不仅包括若干国家的现行法,而且包括与这些法在形式上、结构上有传统联系的历史上存在过的法。法系是根据法的形式上的特点和历史传统上的联系对各国的法制进行基本分类的概念,而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规范的系统和一国现行法的内部结构。二者 表述不同的范畴,不能混淆。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法律体系的概念特征等相关内容,大家要好好掌握,争取在政法干警考场上一站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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