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注销和撤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请注销,前提是已经注册,撤销则不同。撤销一般是违法才撤销。
太原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3天前 刷新
7月5日 刷新
7月5日 刷新
6月17日 刷新
5月20日
3月25日
3月21日
3月12日 刷新
3月11日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