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权标的介绍
(一)夏县禹王大道北侧约107亩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具体内容:
根据夏县禹王大道片区概念规划方案,夏县禹王大道北侧约107亩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由两部分构成,总费用合计约7000万元,具体如下:
1、对禹王大道北侧约107亩土地进行收储,收储费用合计为7000万元。
2、后期可供出让的土地
禹王大道北侧片区收储土地面积约为107亩,后期可公开出让的土地面积约为107亩(折合亩单价约为65.4万/亩)。地块拟规划为商住用地,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参见夏县城建局关于该片区控制性规划各项指标。
(二)拍卖条件
1、该项目起拍价:拟定7000万元(折算后期可供出让土地单价65.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500万。
2、禹王大道北侧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投资收益权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由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投资人按以下比例享受溢价收益:
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得20%,投资人得80%。
3、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后,投资人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竞得人需支付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的50%,余款自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以上所述均以货币形式支付)
4、供地时间:
(1)自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月内,且投资收益权竞得人已全额支付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后,由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一号地块(约6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出让。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限高45米。
(2)自投资人完成禹王大道北侧约107亩土地全部投资后12个月内,由夏县土地储备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二号地块(约47亩,拟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出让。容积率2.5(暂定),建筑密度35%,限高50米。
(3)投资人必须参与禹王大道北侧全部约107亩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分期供地的楼面地价以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与约107亩土地的总建筑面积计算)。
夏县禹王大道片区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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