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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禹王大道北侧约117亩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

更新时间:2014-03-25 11:01:17 浏览次数:149次
区域: 太原 > 太原周边
来源:个人
供求:出售
面积:1 平米
价格:1
单位:万元
类型:土地
具体位置:禹王大道北侧
夏县禹王大道北侧约117亩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具体内容:
   根据夏县禹王大道片区概念规划方案,夏县禹王大道北侧约117亩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由两部分构成,总费用合计约9000万元,具体如下:
   1、对禹王大道北侧约117亩土地进行收储,收储费用合计为9000万元。
   2、后期可供出让的土地
   禹王大道北侧片区收储土地面积约为117亩,后期可公开出让的土地面积约为117亩(折合亩单价约为77万/亩)。地块拟规划为商住用地,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参见夏县城建局关于该片区控制性规划各项指标。
   (二)拍卖条件
   1、该项目起拍价:拟定9000万元(折算后期可供出让土地单价7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500万。
   2、禹王大道北侧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投资收益权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由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投资人按以下比例享受溢价收益:
   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得50%,投资人得50%。
   3、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后,投资人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竞得人需支付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的50%,余款自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以上所述均以货币形式支付)
   4、供地时间:
   (1)自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月内,且投资收益权竞得人已全额支付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后,由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一号地块(约6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出让。
   (2)自投资人完成禹王大道北侧约117亩土地全部投资后12个月内,由夏县土地储备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二号地块(约57亩,拟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出让。
   (3)投资人必须参与禹王大道北侧全部约117亩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分期供地的楼面地价以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与约117亩土地的总建筑面积计算)。
   (三)项目优势
   1.本项目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夏县新城区禹王大道北侧,白沙河南岸,环境优美,且紧邻温泉度假村风景区,人居环境极佳,周边有法院、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政府机关,学校有夏县二中(运城市示范高中)、夏县二小、职高(在建)、幼儿园(在建)等,配套设施齐全。
   2.项目地块周围目前尚缺乏商业购物区域,后期出让地块中1号地块(约60亩)拟规划为商业综合体,投资人可打造一个多功能、全方位的商业综合体。
  3.购房需求旺盛。
        联系人:汉海拍卖公司 雷经理 1538688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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