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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注册消防工程师招生公告及培训简况

更新时间:2015-10-27 16:30:52 浏览次数: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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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风街长风大厦七层b座
免试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一、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2.5小时,100分,客观题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5小时,100分,客观题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小时,100分,客观题(30%)、主观题(70%)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5小时,100分,客观题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小时,客观题(30%)、主观题(70%)
考试时间为:15年上半年。考试地点设在省会城市。

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证书的发放及使用: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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